交换平台数据接口导入申请

发布时间:2019-08-30 11:27:28 编辑:武昭颖 来源:西安电子口岸

为更好地落实海关总署〔2017〕20号公告,方便企业办理海关预录入系统数据交换接口相关事宜,现提供线上申请海关业务数据交换接口导入方式,方式如下:

1. 根据海关总署〔2016〕16号公告,下载海关预录入系统数据交换接口清单(见下方下载地址),根据对应业务的报文规范生成业务报文,并在海关预录入系统对外服务方案(见下方下载地址)所提供的报文校验辅助工具内进行报文校验,报文校验无误后进行以下步骤;

2. 发送以下材料及内容至客服邮箱95198@xaeport.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简称+数据交换接口导入申请):海关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盖公章)、导入申请业务名称(海关预录入系统数据交换接口清单名称)、操作员IC卡号、业务联系人姓名与电话、报文校验无误的截图或注明报文已校验完毕,以及数据交换接口导入申请附件:《2-××关区业务数据交换接口使用申请表.doc》、《4-海关预录入业务数据交换安全承诺书.doc》、《5-企业法人授权书(样本).doc》(见下方下载地址);

3. 贵司会收到电子口岸提供的测试环境地址与测试账号(核实时限1-3个工作日),部署测试环境进行业务测试(测试时限为5个工作日);

4. 测试完成后,回复邮件,邮件内容如下:数据交换接口导入申请附件:《1-××关区业务数据交换接口使用联调(上线)申请表.doc》、《1-报关预录入系统业务数据交换接口联通测试报告.doc》;

5. 审核通过后电子口岸会联系企业进行接入对接,对接方式为邮件或电话或其余方式(审核时限3-5个工作日,接入时限7个工作日)。


下载地址:

申请附件及接口清单下载地址: http://www.xaeport.com/customer/news/cont_id/1678/cate_id/5.1.html

文中所提及海关总署公告链接:

海关总署〔2016〕16号公告(关于开放海关预录入系统客户端软件及业务数据交换接口的公告)

海关总署〔2017〕20号公告(关于发布《海关开放预录入系统对外服务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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