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自用车辆通关指引
一、高层次人才是指由人事部、教育部或者其授权部门认定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和海外科技专家。
二、高层次人才进境自用车辆须提交以下单证
(一)《护照》(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二)《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证明》
(三)境内长期居留证件或者《回国(来华)定居专家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四)中文提单(海运)、装箱单、购车发票等
(五)自用物品申请表
(六)任职证明
三、办理高层次人才自用车辆进境流程
四、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54号
人社部发[2009]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