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驻中国使领馆人员进境自用物品通关指引

发布时间:2015-05-06 13:30:13 编辑:党党 来源:西安电子口岸

一、进出境自用物品须提交以下单证

(一)外交身份证件及护照;

(二)使馆照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外交公/自用物品进出境申报单》;

(四)提(海运)单、装箱单、发票、清单等相关单证。

二、办理外国驻中国使领馆进出境自用物品流程

http://xian.customs.gov.cn/portals/133/%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6%8C%87%E5%BC%959-20140423.png

三、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74

 

Copyright © 2019 西安口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陕ICP备13004378号-1  陕公网安备61011302000800

邮箱:market@xaeport.com 地址:西安市朱雀大街397号

服务热线:029-95198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