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单耗申报
发布时间:2019-06-12 10:10:53 编辑:武昭颖 来源:西安电子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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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JC00042004 -
事项名称
加工贸易单耗申报 -
事项类型
行政检查 -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 -
实施机构
各直属海关、隶属海关负责加贸业务的部门 -
法定办结时限
自接受企业手册设立申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承诺办结时限
自接受企业手册设立申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结果名称
加工贸易手册 -
收费标准
无 -
收费依据
无 -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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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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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窗口 -
审查标准
(一)应确定以下内容以决定是否受理企业单耗申报:
1.确定企业实际申报单耗时间是否与单耗申报环节一致。
2.确定加工贸易项下料件和成品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商品编号、计量单位申报是否规范、准确。
3.加工贸易同一料件有保税和非保税的,确定是否申报非保税料件的比例。
4.如企业变更单耗申报的,确定变更单耗是否未经海关核定、企业是否未被海关立案调查。
(二)应重点确定以下内容以决定是否接受企业单耗申报。
1.企业申报单耗是否在单耗标准范围内。单耗标准公布后执行前,企业申报单耗不受未执行单耗标准限制。
2.企业申报单耗是否在单耗风险参数范围内。
3.企业申报单耗是否与备案单耗或企业历史单耗水平存在较大差异。
4.耗用料件构成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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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关区 -
预约办理
否 -
网上支付
否 -
物流快递
否 -
办理地点
各直属海关业务现场(链接至各直属海关网站)或拨打12360海关服务热线 -
办理时间
各直属海关业务现场(链接至各直属海关网站)或拨打12360海关服务热线 -
咨询电话
各直属海关咨询电话(链接至各直属海关网站)或12360海关服务热线 -
监督电话
各直属海关咨询电话(链接至各直属海关网站)或12360海关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