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报检企业管理新规4月起施行

发布时间:2015-05-08 编辑:哈士奇 来源:西安电子口岸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管理新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1541日起施行。相较于之前的管理规定,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简化程序,降低门槛。《管理办法》明确新增报检企业由注册登记改为备案管理,对备案代理报检企业不再设立企业注册资金和报检员人数的限制,只需在报检前或报检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在检验检疫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检验检疫部门审查资料后,对符合要求的核发报检企业备案号,大幅降低了代理报检企业的准入门槛。

二是引入信用管理机制。《管理办法》规定检验检疫部门对报检企业实施信用管理和分类管理,对报检人员实施报检差错记分管理,报检人员的差错记分情况列入报检企业的信用记录。检验检疫部门将定期公布报检企业的信用等级、分类管理类别和报检差错记录情况,并依据企业信用登记实施差别化管理,使得管理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强化行业协会在检验检疫企业管理中的作用,鼓励报检协会开展报检人员能力水平认定和报检业务培训等,强化行业自律管理,促进报检行业的规范化、专业化,防止恶性竞争。同时检验检疫部门将加强对报检协会等行业组织的指导,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预警、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制度。

新《管理办法》充分体现了检验检疫部门简政放权,便利外贸的管理思路,对常熟市进出口企业的申办运营均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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