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收取企业报关单、舱单数据处理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5 15:35:50 编辑:李薇 来源:西安电子口岸
为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关事业单位及所属经济实体涉企信息系统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研发〔2015〕112号)文件精神,自本月起停止收取西安关区内企业报关单、舱单等数据传输处理等相关费用。
特此通知。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西安分中心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