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你的年报报了吗?

发布时间:2016-06-03 09:21:55 编辑:李薇 来源:西安电子口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报关单位应当在每年6月30日前向注册地海关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在中国电子口岸网站“海关企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完成填报)。目前已有18万家企业完成了年报,超期可能影响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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