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审无法正常退税的出口报关单的通知
近日,有部分企业反映在电子口岸端不能查询出口报关单结关信息,导致出口报关单无法正常退税。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5〕14号)规定,5月1日以后出口的货物,海关不再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并同时停止向国家税务总局传输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相关电子数据,改由海关总署向国家税务总局传输出口报关单结关信息电子数据。后经与西安海关监管、技术等部门沟通后确认,需对报关单进行重审操作,可完成结关信息的补传。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业务现场负责本现场此类报关单的重审操作。请有需要的企业及时到本业务现场进行了解咨询。
二、如因重审操作造成对企业、报关员扣分的,可做返分处理。
二〇一五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