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P系统即将下线12项常用功能,6月底务必切换至单一窗口

发布时间:2019-06-24 14:54:17 编辑:闫侨静 来源:西安电子口岸

近日,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发布通知,QP系统12项应用功


近日,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发布通知,QP系统12项应用功能将于6月30日下线,届时QP系统中将不再显示这12项功能,如需开展相应业务,请前往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进行操作。报关行、货代、外贸企业请提醒客户尽快开展切换工作,以保障业务顺利开展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西安分中心

关于旧版架构应用系统下线的通知

各电子口岸用户: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已建立了以微服务为代表的新一代技术架构,货物申报、舱单、运输工具等项目已基于新架构运行,支持在统一架构的基础上同时满足新一代海关信息系统(互联网+海关)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的业务要求,支撑能力良好。


在此基础上,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将于6月30日下线旧架构(电子口岸预录入系统,以下简称QP系统)中相应的12个应用项目(详见下表),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届时QP系统中将不再显示上述12个应用项目,如需开展相应业务,请前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或互联网+海关进行操作;


单一窗口网址:

www.singlewindow.cn

中国(西安)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www.xaeport.com

互联网+海关网址:

online.customs.gov.cn


二、已在QP系统录入、暂存、申报的数据,可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或互联网+海关中查询并继续操作;


三、原报文导入传输方式不受本次切换影响,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6号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导入模式同步支持。请电子口岸用户尽快开展切换工作,保障业务顺畅开展。如需操作指引或咨询问题,可拨打服务热线95198。

特此通知。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西安分中心

2019年6月17日

小贴士


目前这些QP系统功能模块已经切换到单一窗口和“互联网+海关”平台,请企业用户提前在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系统中进行用户注册及熟悉相关操作,以保障相关业务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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