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关于暂停中国电子口岸QP系统一次申报功能的通知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是落实国家“三互”大通关改革、推动贸易便利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单一窗口”标准版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西安海关按照促进贸易便利化,提升企业用户体验,减少资源浪费的原则,决定暂停中国电子口岸QP系统相关功能,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4月15日起暂停QP系统相关功能,届时纳入《出入境检验检疫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8年)》的进出口商品通过“单一窗口”标准版“货物申报”功能进行报关、报检一次申报;其他进出口商品通过“单一窗口”标准版向海关申报。相关业务请访问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www.singlewindow.cn)“我要办事”栏目办理。
二、为确保4月15日能够正常使用“单一窗口”标准版开展进出口货物申报工作,请未注册“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用户的企业在4月15日前完成用户注册工作,并熟悉相关系统的使用。
三、用户注册及货物申报功能的操作手册请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www. singlewindow.cn)“标准版应用”栏目下载。
四、在“单一窗口”用户注册和使用“单一窗口”标准版的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西安电子口岸处理。联系电话:(029)95198或直拨95198。
五、对于“单一窗口”标准版尚不具备的功能,请企业登录互联网+海关(http://online.customs.gov.cn/)进行业务,西安数据分中心将继续做好技术支持工作。
特此公告。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西安分中心
2018年4月8日